热门站点| 世界资料网 | 专利资料网 | 世界资料网论坛
收藏本站| 设为首页| 首页

ANSI INCITS273-1997 信息技术.CASE工具集成信息

作者:标准资料网 时间:2024-03-28 17:10:48  浏览:9460   来源:标准资料网
下载地址: 点击此处下载
【英文标准名称】:InformationTechnology-CASEToolIntegrationMessages
【原文标准名称】:信息技术.CASE工具集成信息
【标准号】:ANSIINCITS273-1997
【标准状态】:现行
【国别】:美国
【发布日期】:1997
【实施或试行日期】:
【发布单位】:美国国家标准学会(US-ANSI)
【起草单位】:ANSI
【标准类型】:()
【标准水平】:()
【中文主题词】:计算机软件;数据处理;EDP;电子数据处理;信息交换;信息处理;信息技术;接口(数据处理);工具;工具
【英文主题词】:CASE;Computersoftware;Dataprocessing;EDP;Informationinterchange;Informationprocessing;Informationtechnology;Interfaces(dataprocessing);Tools
【摘要】:BuildinganintegratedCASEenvironmentrequiresthattoolsexchangeastandardsetofmessagesforwhichthesemanticsareestablishedandunderstood.TheresultofthisprojectwillbeastandardwhichdefinesthemessagestobeexchangedamongCASEtools.Thereareanumberofexistingindustrygroupsalreadyfocusedonthisproblem.Thestrategyofthisprojectistocoordinateandbuildonthisexistingwork.Theresultwillbeaconsensusstandard.
【中国标准分类号】:L74
【国际标准分类号】:35_080
【页数】:354P.;A4
【正文语种】:英语


下载地址: 点击此处下载
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4部分:制作与安装
英文名称:Pressure piping code - Industrial piping - Part 4: Fabrication and assembly
中标分类: 机械 >> 通用机械与设备 >> 压力容器
ICS分类: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>> 管道部件和管道
发布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发布日期:2006-12-30
实施日期:2007-06-01
首发日期:2006-12-30
作废日期:
主管部门: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提出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归口单位: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62)
起草单位: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、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、上海锅炉厂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等
起草人:夏节文、范铮、应道宴、高继轩、修长征、汪镇安、叶文安
出版社:中国标准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7-06-01
页数:27页
计划单号:20032439-T-469
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制作和安装的基本要求。
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有关制作和安装要求应符合规范(GB/T20801-2006)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规定。

前言

没有内容

目录

没有内容

引用标准

没有内容

所属分类: 机械 通用机械与设备 压力容器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管道部件和管道
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
英文名称:Safety code for ga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
中标分类: 医药、卫生、劳动保护 >> 劳动安全技术 >> 工厂防火防爆安全技术
ICS分类: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职业安全、工业卫生
替代情况:被GB 6222-2005代替
发布部门:国家标准局
发布日期:1986-04-09
实施日期:1986-01-02
首发日期:1986-04-09
作废日期:2006-07-01
主管部门: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归口单位: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起草单位:冶金部安全技术研究所
出版社:中国标准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4-07-24
页数:平装16开, 页数:29, 字数:50千字
书号:155066.1-4186
适用范围

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、水煤气炉、半水煤气炉、高炉、焦炉、直立连续式炭化炉、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×105Pa(12.24kgf/cm2)的天然气(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)的生产、回收、输配、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、制造、施工、运行、管理和维修等,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,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、规程、规范。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、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、液化石油气等。因采用新技术、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,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(附科学依据),报盛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,才能使用和运行。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。

前言

没有内容

目录

没有内容

引用标准

没有内容

所属分类: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劳动安全技术 工厂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环保 保健与安全 职业安全 工业卫生

版权声明: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,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
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请和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。
京ICP备14017250号-1